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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超声雾化疗法临床应用标准(初稿)》审查会在京召开
添加时间:2018-11-02     来源:本站


2018年11月1日下午,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在北京召开《中药超声雾化疗法临床应用标准(初稿)》审查会。该标准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提出,国医华科(苏州)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瑶医药学院、上海市中医医院等单位负责起草。

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著名中医内科专家王凤岐教授,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会长、光明中医杂志主编、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杂志主编、国医大师孙光荣传承工作室主任杨建宇教授,天津中医药大学武清中医医院宋光明副院长,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儿科王瑞萍主任,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预防保健科提桂香主任,广西中医药大学瑶医药学院李彤副院长,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医科姜敏副主任,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科教科陈守强科长,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与重症医学科王虹虹副主任,北京中医医院呼吸科原庆教授,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赵铁葆主任,国医华科(苏州)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潘桂兴董事长、朱爱根技术总监,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医护事业部李雪总经理,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王春旺副秘书长、高会峰副秘书长、蒋大伟副秘书长等出席了审查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副秘书长王春旺介绍了团体标准制定的政策、意义及流程。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科教科科长陈守强教授代表起草组向与会专家汇报了标准起草的历程及依据。国医华科(苏州)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朱爱根向与会专家演示了医用超声雾化器的使用。

与会专家畅谈了对该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并对《中药超声雾化疗法临床应用标准(初稿)》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对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纠偏,并对有疑义条款提出合理的建议。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会长杨建宇教授对会议的讨论内容进行了汇总,并布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及安排。



主办单位: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广阳中路绿地启航国际15号楼1206室

邮      编: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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